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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的钱用在哪儿了

税款流向应透明
2000-03-22 来源:生活时报 赵鹏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赵鹏)人民税收为人民是税务部门多年来的工作指南,但人民税收的流向何在,怎样将税收用在纳税人知道的地方,多年来始终是人们尚不尽了解的问题。3月17日在海淀地税局,众位海淀区的乡长再次呼吁要增大税款流向的透明度。

纳税人不知道自己的钱最后用在了哪里,受益者也不知道自己使用的钱来自纳税人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怪圈。公务员属于社会中一个不直接创造产值的劳动群体,在问到他们的工资从何而来时,许多公务员都认为是“国家财政拨款”,想来他们并未意识到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源于纳税人的贡献。另一方面虽然权利与义务是并存的,但纳税人通常只是扮演着尽义务者的角色,漏了税要补,偷了税就罚,交了税呢?纳税人该做的事情似乎就结束了。然而纳税人能够行使的权力,尤其是监督权却不知该如何体现。每到新年伊始岁月交迭的时候有关部门就会报上一大堆的数字,上一年纳税额又增加了多少,递增了多少百分点。实际上纳税人在被追着屁股交了一年帐后,也渴望着能够为这些税款的流向算上一笔明白帐。

在海淀地税局召开的“乡长谈税收”主题座谈会上,与会者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这个问题。东升乡的杨永安乡长尤其提到,目前税款的使用应该大幅度地增加透明度。如利息税的征收,虽然20%的税率并不低,但大家知道利息税是用于解决下岗职工的困难,相对来说就比较能够接受。因此有关部门应专门将税款用在老百姓特别关心并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并加强宣传,使人们切实知道自己缴纳的税款最终用在了哪里。

让纳税人只享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不享权利都是不智之举。新千年里纳税人的整体素质正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希望税收用于老百姓知道的地方,不能让自己再只尽义务不享权利的呼声也随之愈加强烈,赋予纳税人更多的监督权已经成了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件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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